《家》读后感

时间:2024-04-25 14: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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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1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家》读后感2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我们那样,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风雨莫测。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精神。

《家》读后感3

如果说,阳光马戏团动特演员中黑熊演员最棒,那么可以获得第一的一定是阿宝。阿宝具有天生的跳舞天赋,如果评队长,那也非阿宝莫属。阿宝的舞技通过不断地努力训练,有了长足的进步,会跳伦巴、探戈,恰恰、华尔兹等,什么音乐跳什么舞,永远不会搞错,真的很棒。

由阿宝的身上我想到了很多,一则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见阿宝平时训练的艰苦和努力。黑熊舞蹈家是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不懈攀登上了险峰,它这种先苦后甜的精神与吃苦耐劳的勇气,才使他最后取得一个不错的成绩。我现在也在董老师那儿学唱歌,但是我总也没有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只是在平时听听碟片,听听歌而已。而且有时董老师在教我的时候,我还不是很认真,没有照她的要求做,特别是肚子没用力,董老师总是微笑的提醒我:“小肚子用力啊,不然怎么能唱出高的音调呢?”有时由于对歌曲的不熟悉,而且还会走调,那董老师就会严肃的帮我指出错误。现在看看阿宝的训练,我真的觉得很惭愧,其实不光是唱歌,在学习中我也是一样的,总想偷工减料,课文少读几遍,有些作业能不做就最好不做,一定要做的时候我也是乱做一通,结果呢,错误百出。想想真的很惭愧,没有阿宝的这种精神,我能取得成功吗,我真的要努力把声练好,肚子用力,该高音就高音,高低音要分配好,唱好每一首歌,做到吐字清楚,音调准确。

二则是一定需要有舞台展现自己,让自己不断地得到煅炼。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我学会了《红领巾心向党》、《小小美人鱼》等歌,而且我都能一字不漏地把歌词背下来。在这次班级的“月”会中,我鼓起勇气,怀着忐忑的心情走向了讲台,为大家表演唱了一首歌。其实我事前也是经过不断地挣扎地,非常的紧张,生怕一时唱错了,或忘词了,在同学面前出丑了该怎么办呢?结果呢,由于瞿老师的鼓励和同学们善意的目光,我一时间就不那么害怕了,富有表情地演唱了《达娃和》,同时还配了一些动作呢。

阿宝真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象阿宝一样努力!

《家》读后感4

很久没有读书了,很有没有读一本纸质书籍了,很久没有读一本纸质的名著书籍了。随着生活的循规蹈矩,随着理想的淡化,随着奋斗的缺失,心也逐渐苍老了,人也已经懒散堕落了。读一本书仿佛也不如看一会电视、上一会网感觉更惬意一些了,此心此意下,断断续续地看完《家》这本书。

就这本书的给我的第一感觉,思想是赤裸裸地、叛逆的,文笔是文艺气息很浓的,总让我有种不自觉的感觉,感觉书中充满了青涩。后来得知是巴金老先生二十七时作品,写作手法当然也和当时的时代特色有关。我理解书的内容大都是对旧的封建家族、封建旧思想进了批 ……此处隐藏5920个字……客。他在《有了小孩以后》里调侃说带孩子耽误了他成为莎士比亚;孔庆东说老舍太偏爱北京的一切,都有点卑微,果然,在《想北平》里看到老舍反复强调:我真爱北平,让人忍俊不禁(但是他也调侃了北平的口音);一篇《在火车上》特别接地气,吐槽了火车上的卧铺问题,盒饭贵且难吃的问题,仿佛穿越了时空,即使现在看也很有现实意义。意外地还在这本书的一篇《无题》里,看到了一段我见过的最美的对眼睛的描写:这双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的一闪,像归雁的翅儿,只需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了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它可以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只微微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另一个是眼睛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笑出一点点无法抑制的高兴。

不愧是老舍。

《家》读后感13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明白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资料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异常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明白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我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十分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可是这门亲事之后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之后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理解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提议。他最终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我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杯具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杯具;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杯具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杯具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杯具,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杯具。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很多的心灵折磨以后,最终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能够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我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这些便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

《家》读后感14

捧着《肩挑一个家》,几乎翻烂了整本书,百看不厌,里面的一个个故事若隐若现,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其中有《立夏》、《棉花地》、《风雨彩虹》、《在这个世界陪着我》……但感触最深的,还是《她和爷爷抢书看》——李琳玉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李琳玉十岁、刚上四年级时,她的父母就离异了。父亲生病在家,但是她丝毫没有一点脆弱,反而变得更加坚强了,帮助爷爷奶奶做家务,成绩一点也没落下。谁知,当李琳玉上八年级时,患病的父亲突然离开了人世,爷爷奶奶承受不住晚年丧子的打击,先后病倒了。而她再次选择了坚强,深藏起失去父亲的痛苦,竭力帮助爷爷奶奶走出困境。之后,她每个星期借书带回来给爷爷看,使他们的生活充实了很多。正是这些特殊的经历滋养了李琳玉独立、坚强的性格,培养了她无私宽容的品质。作为班长,她每次都把举手发言机会让给同学,等到大家都不能解决的时间,她才挺身而出;她不和同学作无意义的争论,而是转向更深层次的思考。李琳玉在20xx年考上了重点高中,她把心爱的辫子剪掉了,找了个借口,勉强答过了爷爷的疑问,在高中国庆放假时,她用卖辫子的钱给爷爷买了一副老花镜。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脑海里全都是李琳玉那悲惨的遭遇,但她没有一丝对人生的埋怨、自暴自弃,而是学会了坚强、独立。正如她的笔记本里所说:与其让人看到雷雨,还不如让人看到雷雨过后的彩虹!的确,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选择退缩,面对挫折也没有一股韧劲。从这个故事、这本书中,我学会了怎样坦然面对人生的困难和挫折。

读完整本书,它有时让我高兴、有时让我悲伤、有时让我激动、有时让我沉思。它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道理,我会让这些道理永远陪伴着我度过一个个人生过程,让这些道理滋养我的身心,净化我的心灵,让我在今后的道路上飞得更高更远。

《家》读后感15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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